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充分对党不忠诚不忠实、破损党的团结统一的处分条款,在第五十四条增写搞政治攀援行为的处分划定,进一步明确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的底线要求。
搞政治攀援是指投靠有势力的人,以钻营自己能够获得提升重用或者其他政治利益,实质上是在政治上拉关系搭“天线”、找后台寻靠山,搞人身依附。搞政治攀援与党的性子宗旨南辕北辙,与党员干部的身份格格不入。
监视执纪事情中,还要注重搞政治攀援与跑官要官行为的区分。搞政治攀援是政治利益与经济利益交织的搞非组织运动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而跑官要官是指通过拉关系、走后门,呕心沥血地谋取官职和权力的行为,是小我私家主义头脑恶性膨胀的一种体现,是干部选拔任用事情中的一种不正之风,通常不涉及经济利益问题,涉及经济利益的则可能组成买官卖官、搞政治攀援等违纪行为。
另外,搞政治攀援行为的处分划定是此次修订新增的内容,但并不料味着“搞政治攀援”行为在2024年1月1日前不组成违纪,以往此类行为通常是遵照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或者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等划定,凭证跑官要官或者违反党的政治规则性子定性处置惩罚。
泉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